東坑歷史沿革

烈嶼島地狹偏鄉,自五代以來即附屬於金門,為同安縣所管轄。
元代在金門設立鹽場,烈嶼是金門十處鹽場之一。
明洪武時,烈嶼屬於二十都。清乾隆、道光年間,稱烈嶼保,共分三十三鄉,東坑為其中一鄉。
民國4 年,金門設縣,烈嶼由原二十都改隸屬第五都,此時烈嶼保有三十二鄉,東坑也是其中一鄉。
民國24年,金門縣試行「地方自治」,全縣劃分為四區,烈嶼為第三區,民國25年整編併入第一區。
民國27年日本人佔據後,金門併為六聯保,烈嶼為其中聯保之一。
民國34年,金門設二鎮、四鄉,烈嶼為四鄉之一。
民國38年,金門縣設七聯保,烈嶼改為「區公所」組織。
民國42年,金門復行縣治,烈嶼又改為鄉,轄有八個行政村,東坑隸屬於東口村。
民國48年,烈嶼鄉將八個行政村改為五個行政村,東坑隸屬於東井村。
民國54年,烈嶼鄉共分五個行政村、26 個自然村、97 鄰,東坑隸屬於西口村,迄今未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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